齐鲁文化传承与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资源整合与共享管理办法为了发挥“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学科优势,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进一步明确基地资源整合及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共享办法,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提升基地整体创新能力,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源,是指基地开展科研活动所需要的科技基础条...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切实有效地管理好“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专项资金,规范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基地专项资金来源为教育部专项资金、山东省教育厅财政专项投入资金、山东师范大学投入的启动经费、基地自筹资金以及基地接受的企事业...
整合学校相关院系共建齐鲁文化研究基地初步建议一、总体目标与思路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依托山师大,通过汇聚各有关院系的优势人才、设备、图书和资金等研发资源,组成山师大各文科科研教学单位共有的科研实体,成为山师大各文科学科(含文理交叉学科)的发展平台,最终打造成全校共建、成果全校共享的高端科研平台。根据协同创新体系构建的理念,把研究院和基地打造成山东师范大学乃至山东、全国人文社科领域科研体制机...
齐鲁文化传承与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章程(试行)为贯彻《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齐鲁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依据各参与单位共同签署的《齐鲁文化研究共建框架协议》,“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基地名称齐鲁文化研究基地 第二条 基地是在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指导下,以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为牵头单位,由校内文学院...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齐鲁文化研究基地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与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具体建设要求,设立齐鲁文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术委员会是基地的最高学术决策机构。第二章 学术委员会设立的宗旨是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议决基地的重大学术事项,...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交流是基地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提高人员研究水平、加强学术团队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五项建设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和精神,为提升学术团队整体水平,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基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以专题会议开展学术交流基地内部的学术交流会议将列入基地...
齐鲁文化传承与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岗位研究人员聘用办法(试行)根据《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人事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中“按任务定岗位、按岗位聘人员,按贡献定考评、按考评定激励”的基本原则,特制定研究平台特重点岗位(特殊岗位)研究人员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一、研究平台重点岗位设置与聘期每个研究平台向(研究方向)原则上设置一至两名重点岗位。聘期一般为五年。...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聘用办法(试行)根据《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人事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中“按任务定岗位、按岗位聘人员,按贡献定考评、按考评定激励”的基本原则,特制定首席专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考核和薪酬发放管理办法。一、岗位设置与聘期1.一个研究方向(研究平台)原则上设置一名首席专家,个别研究方向根据需要可设两名,涉及海外研究方向,可设置中方、外方各一名首席专家。2.首席专...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人事聘用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齐鲁文化研究基地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与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具体建设要求,不断推进人事聘任、人才评价和考核制度改革,规范齐鲁文化研究基地的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将作为山东师范大学的校内学术特区,依托山东省齐鲁...
齐鲁文化研究基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齐鲁文化研究基地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与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人才培养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形成开放、系统的创新型研究生培养体系,结合国家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齐鲁文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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